沂水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3-000003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县公安局结合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队伍,跟上监管督促,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警民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培训方式
(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组织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主要任务,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采取集中授课方式
邀请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负责同志来公安局授课,讲授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对公安局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三)采取业务讨论
按照工作需要组织各警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就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遇到的阶段性问题和情况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心得。
培训要求
(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
(二)各警种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