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1-0001132 | 主 题 词: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
标 题: | 沂水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沂水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沂水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各个环节工作
1.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工作。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等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多渠道、多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在决策做出前向社会公开反馈,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深入推进管理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及时将检查处置结果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信用公示系统即时公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预算科、监督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3.深入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工作。结合全区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加大对全区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公开。加大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议案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尤其是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4.深入推进服务公开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减税降费重点工作方面的公开,助力全区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服务能力,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预算科、政府采购中心、财政监督室、会计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有关工作,拟定有关管理政策和制度,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切实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开工作,全面及时的公开扶贫专项资金各项内容,确保资金使用成效显著;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公开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等信息。(金融服务中心、农业科、经建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深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积极推动政府及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每年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核查,及时公布核查结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要求,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还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预算科、国库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三)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1.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减税降费等经济社会热点,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有关政策措施,答疑释惑,理顺群众及企业的情绪,切实化解矛盾,使政策措施有效的落地实施。(预算科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四)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1.进一步规范财政栏目建设。加强财政有关栏目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各项发布的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切实强化常态化监测,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积极发展政务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杜绝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五)着力提升公开质量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2.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
3.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补齐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鼓励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做法。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菏泽市沂水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配合。
(二)确保广泛参与。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提高公开成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确保过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