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与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3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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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与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保障各方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建立“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一批全市建筑市场与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临沂某地产公司未足额拨付人工费案件
【关键词】
建筑市场 人工费足额拨付 农民工工资
【要 旨】建设单位应按拨付计划按月足额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
【基本案情】
行业主管部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项目建设单位2023年5月至7月未按拨付计划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出现3次人工费未足额拨付预警,立即依法对涉事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整改。
【查处依据及结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等法规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执法部门于2024年1月对该地产有限公司处以9万元罚款。
【案例评析】
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坚持治标治本,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建设单位人工费足额拨付”这一关键环节不动摇,确保项目“有钱发”,是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案例二、临沂某房地产公司违法(肢解)发包案件
【关键词】
建筑市场 施工总承包 违法(肢解)发包
【要 旨】专业承包工程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或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
【基本案情】行业主管部门日常检查时发现,临沂某房地产公司将某项目本应交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或分包的消防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给某消防公司施工。
【查处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执法部门于2024年1月对该项目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2.79万元罚款。
【案例评析】
肢解发包是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导致工作界面不清,责任主体不明,工作秩序混乱,合同纠纷增多,极易引起安全事故。现实中,因建设单位肢解发包的工程无法纳入监管平台,脱离主管部门监管,已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
案例三、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案件
【关键词】
建筑市场 农民工工资 实名制 专用账户
【要 旨】
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基本案情】
主管部门日常检查发现时,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虽已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未使用该账户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查处依据及结果】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之规定。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执法部门于2024年2月对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评析】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既是重大的民生关切,也是重大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市住建局坚决贯彻落实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夯实市场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强化制度管控、风险管控、监督管控,会同人社部门密集整治督办,保持高压态势,强力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该起案件成功的办理,体现了主管部门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力度,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与民生休戚相关,在农民工工资追讨实践中,由于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复杂多样,各种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现象层出不穷,各方主体相互推诿,影响农民工合法权益。本案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在查清事实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初步认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开设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行为违法,是对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混乱发放现象的警示和教育,更是以法治手段全力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环节。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