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县村镇建筑工匠队长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5-04-2018-00004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5-04 |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县村镇建筑工匠队长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沂建字〔2018〕22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县村镇建筑工匠队长
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根据《临沂市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试行)》(临建发﹝2017﹞46号)、《临沂市村镇建筑工匠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临建发﹝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全县村镇建筑工匠队长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现将评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7年度村镇建筑工匠信用评价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参入全县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施工、在县住建局登记备案、并纳入市村镇建筑工匠实名制监管平台的所有村镇建筑工匠队长。
二、信用评价情况
(一)本次评价以2017年度每位村镇建筑工匠队长信用信息、县镇年度考核管理情况作为依据,共对360名村镇建筑工匠进行全县综合评价。
(二)2017年度村镇建筑工匠信用评价结果统计如下:3A级135 名,占比37.5%;2A级211名,占比58.6%;1A级14名,占比38.9%。无B、C 级村镇建筑工匠队长。
三、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一)2017年度沂水县村镇建筑工匠信用评价除在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告外,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等处张榜公布,并下发各村居。
(二)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工匠队长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在表彰评优和日常监管工作中作为重要指标应用。对评价为3A级、2A级工匠队长优先推荐参与农房改造、改厕和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推荐承接村内环境整治、道路植树等涉农工程项目。同时继续做好工匠信用信息收集、上报等,为2018年度工匠队长信用评价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2017年度沂水县村镇建筑工匠队长综合信用评价汇总表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