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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沂水县司法局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0-000002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4-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4-16
标       题: 2020年沂水县司法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开展“公共法律提升年”、“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全系统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进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做细做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将风险化解在事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防范和纠治“四风”。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制度,强化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工作。

2.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开展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继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健全完善支部工作法,推进“双报到”常态化长效化。抓好系统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围绕“服务争先锋·法治促和谐”总品牌,及时总结推出新的品牌。抓好行业党建全覆盖工作,提高法律服务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质量。

3.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着力解决站位不高、管理不力、纪律不严、作风不实、创新不足等突出问题,深化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打造忠诚担当、务实创新、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大力加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二、坚持服从大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4.切实做好特殊人员管理。将刑满释放、解除强戒、解除矫正人员的衔接安置、隔离防控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监管教育工作,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司法行政系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战时意识、严格战时纪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排查造册、建立专班、严防严控等战时措施,坚决杜绝脱管失控。

5.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过度执法等影响疫情防控的执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组建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队,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决策建议。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根据《临沂市司法局涉外企业履约风险法律防范指南》,组织律师建立专家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减免缓惠企程序,前移服务关口,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预防化解法律风险。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线索,通过简易方式和“智慧调解”系统及时化解一般性、苗头性纠纷。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依托“沂水司法”“法治沂水”“沂水公证”微信公众号等普法矩阵集,加大涉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普及力度,加强法律政策解读,及时发布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7.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考核督察机制。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法治建设责任。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职尽责,构建示范创建与改革创新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探索推进法治建设协调机构向基层延伸,创新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法治督察。

8.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废止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规支撑。加大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免罚清单”制度,健全企业非主观轻微违规“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和公示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做好营商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编制2020年县政府重

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2020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制定程序,加大调查研究和论证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运行。

10.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制定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厘清执法监督责任界限。编印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推进教科书式执法。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执法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

11.提升行政复议服务水平。全面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标准化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开展行政复议“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沉、窗口前移,力争实现“现场+网络+微信+邮件”多平台接收行政复议申请。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和法律服务,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基层司法所作用等方式,充实行政复议队伍。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审理方式,强化审理质量。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力度,建立行政复议与法院、信访、12345热线及重点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功能。

12.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实现旁听庭审活动全覆盖,每名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落实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与县人民法院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协商解决问题、困难。建立行政应诉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行政案件审判情况,集中整治因相同情形反复败诉的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行政应诉案件全部录入行政复议应诉管理系统。配齐、配强行政应诉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行政应诉队伍能力。

五、坚持全民守法,全方位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13.抓实抓牢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实施“宪法进万家”工程,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全民普法主题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县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开展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起草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14.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利用建设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县的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爱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平台,推动日常学法经常化。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推动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15.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督导各普法责任主体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指导各普法责任主体继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6.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七个一”工程,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做好国家、省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和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化管理,强化指导监督。

六、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7.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巩固提升实体平台建设成果,继续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全业务、全时空覆盖。继续用好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18.深化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咨询服务作用。继续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供给和人才储备,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加强工作督导,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经费保障考核,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19.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律师队伍执业监管,抓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开展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工作攻坚项目结对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开展律师培训和各专业专项实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大力拓展金融领域公证业务,强化金融公证行业特色。综合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加强公证质量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惩戒力度。完善网上公证业务办理流程,探索建立“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城区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向基层法律服务空白乡镇转移,以优先发展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为重点,组织参加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活动,举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

20.打造高效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深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增加办案数量。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做到同级财政投入动态增长和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强化“12348”热线质量管理,抓好便民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联络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民生。深化“精准法援”活动,抓好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

七、坚持安全底线,助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

21.构建完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积极推进诉调、访调、警调等精准化对接,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培育行业调解,推进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专业民商事调解组织。继续实施人民调解“队伍优化”工程,落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发展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推广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立调解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全面推广使用“智慧调解”系统,各级调解组织“智慧调解”系统建成使用率要达到100%。加强品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年内建设不少于6个市级品牌人民调解室,每个乡镇(街道)年内建设不少于1个县级品牌人民调解室。继续参与《百姓调解》电视栏目,每个司法所年内至少参与录制一期栏目,集中宣传展示人民调解工作成果。

22.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智慧化建设。抓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建立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展开“队建制”建设,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推动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或执法大队。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细化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选派警察考勤、请销假、培训、考核等制度。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时监控、全面监管、远程监督、指挥调度。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损害修复等教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公开择优购买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社会服务,引导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3.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严格信息核查,切实摸清安置帮教对象底数,定期向公安部门推送信息,共同做好管控工作。按照“一个基地两个功能”模式加强帮教基地建设,具备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功能。

2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社区矫正人员,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加强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效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好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掌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坚持强基固本,有效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25.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力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达到100%,打造2-3个品牌示范司法所。指导推动县司法局承担的立法民意收集、行政复议受理等工作向司法所拓展。按照《司法所规范标识》,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

26.做好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用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日常考核,做好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评优工作,提高管理效能。加强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

27.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对全县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全系统政务新媒体。聚焦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和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实践,聚焦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典型事,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专题专栏,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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