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4-000001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
通 告
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天目山路新汽车站西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沂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及时获取相关证据、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通过上述公司进行投资未报案的群众,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银行流水、购车合同、贷款合同、交款单据等资料到沂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登记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负。
二、公安机关正告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拒不退款或不配合调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案件侦办将依法尽快推进,最大限度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 纪警官 13853919128
田警官 1358106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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