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26-2017-00085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7-12-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2-26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银监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交易监管,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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