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fgb/2018-000004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11-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1-12 | ||
标 题: | 关于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沂政办发〔2018〕24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运行,经研究,确定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问题;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推进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房管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物价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县房管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确需调整联席会议成员的,由所在部门、单位书面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按季度召开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实际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予以印发。重大事项需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附件
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戚树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周玉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武传映 县房管办主任
成 员:邵光智 县文联主席
张新桥 县法院副院长
刘忠献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世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中心主任
薛彦养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天秀 县民政局副局长
武善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刘春莹 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王善飞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刘永志 县规划局副局长
李业伟 县综合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王金斗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增高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克太 县金融办副主任
张纪增 县物价局副局长
付 强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殿波 县地税局副局长
岳 嵩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海伟 县银监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