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关于“掌种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4-000003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公安局关于“掌种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
通 告
“掌种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沂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及时获取相关证据、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凡通过“掌种宝”、“优债多”等相关平台、渠道进行投资的群众,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及收益相关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记录及投资回执单),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登记报案。
二、公安机关正告涉“掌种宝”、“优债多”等相关平台、渠道非法融资从业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拒不退款、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
刘警官15953950788
纪警官13853919128
沂水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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