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抓野兔也犯法?涉嫌非法狩猎罪!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2-000008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捕抓野兔也犯法?涉嫌非法狩猎罪! |
小小野兔,看着不起眼,
可你知道吗?
随意捕抓野兔也触犯法律!
这不,刘某锋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
最终害兔又害己!
案例重现
11月18日,沂水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高桥派出所等相关警种的协助配合下,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锋(男,36岁,沂水县人)。11月17日,森警大队接一群众举报:有人在抖音发布非法猎捕野兔的视频,请求查处。接警后,森警大队立即与相关警种联系,经巡查发现,刘某锋有非法猎捕野兔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依法传唤,并从其住处当场查获野兔4只,铁夹剪、头灯、电瓶等作案工具一宗。经查明,自今年10月份以来,刘某锋共非法猎捕野兔14只,其中卖掉10只,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小贴士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容,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1500多种。其中包括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等,野兔属于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