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码就通,从现在起沂水只用“沂码通”!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2-000002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码就通,从现在起沂水只用“沂码通”! |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实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沂码通”场所码,凡进入公共场所均需扫码登记。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扫码登记,助力精准防控。
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经营性服务的各类场所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各类场所,均应使用“沂码通”。主要包括:
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
2. 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
3. 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4. 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
5. 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
6. 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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