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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码就通,从现在起沂水只用“沂码通”!

索  引  号: yishuixgaj2251622/2022-000002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5-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码就通,从现在起沂水只用“沂码通”!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实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沂码通”场所码,凡进入公共场所均需扫码登记。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扫码登记,助力精准防控。

    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经营性服务的各类场所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各类场所,均应使用“沂码通”。主要包括:

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

2. 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

3. 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4. 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

5. 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

6. 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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