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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xfpkffwzx2251451/2023-000006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一、项目选择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适度乡镇统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贴近农村、脱贫户、农民、农业。

2.立足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条,依靠区域主导产业;续建原有优质项目,进一步促进当地传统优势产业的壮大和提升。

3.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实现项目、资金和市场的有效衔接。鼓励采取租赁、承包、合作等多种形式运营资产。

4.项目规模适度,易形成经营性资产,风险小而可控,收益相对稳定,产权明晰,原则上确权到村。

5.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项目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组织、经营和抗风险能力。

二、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1.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2.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二)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适当补助“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集中连片民族村整体规划建设,推动民族村整体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护利用。

(三)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

三、项目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户、脱贫村以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数量较多的村。

四、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行政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街道)。

2.乡审核。乡镇(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3.县审定。县级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乡级、县级项目

乡级、县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县级主管部门。具体程序:申报入库乡级项目经乡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乡级(县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县级报告、县级论证评审意见、县级审定意见、县级公示、县级公告。



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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