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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yishuixfpkffwzx2251451/2019-0000129 主  题  词: 扶贫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1-07
标       题: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沂水县是山东省20个脱贫任务较重的县之一,全县有7.1万贫困人口,居临沂市第一位,老弱病残群体比例高、稳定脱贫难度大,做好今后三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脱贫目标,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7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发〔2018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围绕户脱贫、村增收两大目标,坚持开发扶贫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贫困群众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2.按照省委“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总体目标,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步步深入、扎实推进、提质增效。

2018年,基本完成省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巩固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的脱贫成果,171省定、市定贫困村全部实现摘帽退出,4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面完成四联八建贫困村提升工程。

2019年,突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资金资产收益监管、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村整体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扶贫领域问题常态整改、区县扶贫协作持续深化七项工作重点,保持资金投入不减、扶持政策不减、帮扶措施不减、考核力度不减、责任落实不减,确保7.1万已脱贫贫困人口年收入4200元以上,稳定提升两不愁、三保障;重点贫困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夯实并提升171五通十有41四联八建重点贫困村基础和水平;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主要指标完成90%以上,全年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消除绝对贫困。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都有稳定收入,形成产业扶贫项目持续稳定增收机制,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村级组织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工作重点

3.提升数据信息质量,确保脱贫对象精准。

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认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比对分析,实现户籍、住房、银行、社会保险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衔接,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建立贫困人口即时帮扶机制,对因病因灾等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型贫困人口,即时出现、即时标注、即时纳入,确保不落一个真穷的,不帮一个不穷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建立动态监控、帮扶救助、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制定多层叠加、多重保障的巩固提升措施。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返贫的及时纳入帮扶。对即时纳入的整合民政、慈善、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救助政策即时帮扶。探索建立由解决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由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机制,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有效支撑和持久保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4.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统筹分配资金。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贫困人口数量及巩固脱贫成效任务量、贫困发生率等要素,将资金切块到乡镇(街道)。整合的扶贫资金逐步向非重点镇、非重点村覆盖,到2020年实现扶贫资金全县村村全覆盖,使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均衡受益。

加强扶贫项目论证遴选市场前景好、收益稳定的优质产业项目,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坚持三级联审、优中选优,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养加、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发挥集聚效应,提高质量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施工节点,压茬办理项目用地、建设许可、招投标等手续,提前做好地上附着物清理,充分发挥监理公司的第三方监督作用,确保项目质量合格、快速推进、施工规范安全

落实项目管护机制。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落实四权分置管理机制,通过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做到资产确权到村100%,村级账务资产登记100%,乡镇扶贫资产台账登记100%确保资产安全、收益稳定。建立弱质项目台账,将闲置、损毁、收益低的扶贫项目,纳入重点督查范围,逐一研判解决,实现弱质项目的转化提升。

建立科学收益分配机制。建立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定期(9月、12月)收取分配制度,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受益对象并重点向特困户、重困户倾斜。同时随着脱贫标准的逐年提高,要持续增加收益支撑,整合各渠道收益,差异化分配到户,避免平均分配。同时既不要提高标准,也不能降低要求,既防止吊高胃口,也防止虚增收入。(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5.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确保贫困群众充分就业。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培训机构,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贫困户及残疾人、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涉农企业、农村创业青年,根据群众脱贫致富需求积极开展电商、农业、加工等特色培训,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提高贫困群众增收技能。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转移就业,落实贫困人口外出就业交通补贴政策。(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促进贫困群众充分就业。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稳定经营型扶贫车间。加强扶贫车间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标准要求,促进有效利用、长效发展,脱贫任务完成后推动成为致富车间、发展车间、农村三留守人员家园。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组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有自我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众,通过居家就业、提供公益岗位、劳务输出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稳定就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开发农村互助扶贫公益岗位,推广设立村级扶贫专岗,因人因需设岗,让能干活的有活干、愿就业的有岗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妇联,各乡镇)

6.狠抓行业部门扶贫政策落实。

加强光伏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标准,建立规范、科学的运营、维护体系,确保光伏资产安全运营,收益长效稳定。光伏发电净收益主要用于关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剩余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县扶贫办、阳光富民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商等产业,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力争每个省级扶贫工作重点村培育提升1—2个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明显的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满足贷款条件的企业享受基准利率贷款并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全额贴息。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产销对接,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和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扶贫工作重点村培育本土品牌,引导现代农业园区、农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通过与电商服务商合作等方式开展网销,制定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标准,将农产品打造成适合网络销售的网货产品;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旅发委、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县人民银行,各乡镇)

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保障住房安全。加强住房的动态监测,本着能固则固、能建则建、能改则改的原则,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保障改造进度。2018年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019-2020年,对新出现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认定一户改造一户。(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深化教育扶贫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分类制定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措施,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2018年,完成4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任务。依托临沂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让乡村师生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加强未升入普通高中农村初中毕业生精准招生,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点,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需要,遴选技术技能性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实施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精准招生。实施雨露计划,支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深化就学就业精准扶贫,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对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学习生活、就业创业全程跟踪、全方位帮扶,培养实行一人一策指导,关爱实行一对一帮扶,在落实国家免学费、发放助学金政策基础上,优先满足转专业需求,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优先推介优质就业岗位。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到2020年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教师轮训。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公费师范生招生任务。(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金融精准扶贫落实富民生产贷企业主体责任、乡镇监管责任,有效防范扶贫信贷风险,杜绝逾期贷款,对拒不还款的采取措施及时追偿本金。做好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及时把贴息资金发放到企业和贫困户手中。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拓宽扶贫融资渠道。用好扶贫再贷款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延续性继续开展富民生产贷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创业扶贫担保贷。适当提高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扶贫信贷融资担保机制。探索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设立价格保险、产值保险、精准防贫保险等新型险种。(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加强贫困人口饮水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强化水质监测,全面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按照五通十有标准,确保水质达标,水量满足需求;加大贫困村饮用水保障的抽检力度,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县水利局,各乡镇) 

提高低保标准,做好兜底保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推进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落实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补贴政策。(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

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切实为贫困群众减负。深入推进以殡葬全免费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死不起葬不起的问题。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的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弘扬孝道,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礼葬,改变陈规陋习,切实为贫困群众减负(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推进迁出区拆旧复垦,有效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完善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落实易地搬迁贫困户后续脱贫措施。对各级督查、考核、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2019-2020年,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确保贫困群众逐步致富。(县发改局、县扶贫办,诸葛镇、夏蔚镇)

创新旅游模式,融合推进旅游扶贫强化旅游扶贫功能,延伸产业链,拓展产品业态,大力实施旅游扶贫,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实现旅游扶贫项目提档升级、融合发展。(县旅发委,有关乡镇)

7.做好综合保障措施,确保特殊贫困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解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生活难题统筹利用各级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2020年,各乡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

解决贫困人口养老难题。支持村级利用现有服务资源和闲置土地、房屋,新建、改扩建农村幸福院,让贫困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邻里互助等方式,聘请养老护理员,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子女赡养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三无失能贫困人口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日常护理照料。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政府按规定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弘扬孝文化,构建子女尽责、集体担责、社会分责、政府履责的孝善扶贫格局,设立孝善养老基金,签订养老敬老赡养协议,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卫计委、县残联、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乡镇)

解决贫困残疾人口生活难题。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实行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对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各乡镇(街道)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为其提供集中养护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各乡镇)

8.深入开展健康扶贫,筑牢健康防线。

强化医疗保障。全面落实患病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两免两减半”政策,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五重保障”,发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叠加效应,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原则上,贫困人口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低于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实施大病救助工程,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贫困人口实行费用再减免;筹集资金,设立大病专项救助基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在一系列报销、减免后,对自身支出超过2000元的进行专项救助,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不能脱贫问题。贫困人口民政临时救助门槛起点由个人自付3万元降低到1万元。对慢性病和9种特殊疾病贫困患者,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全部办理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卡和特殊病门诊卡,持卡就医,享受基本医保报销政策。贫困人口尿毒症患者门诊和住院血液透析治疗经医保报销、民政救助、医疗商业险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予以全额减免。每年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因病住院医疗惠民减免政策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消除贫困人口奔波报销之苦(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慈善总会、县金融办,各乡镇)

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诊断及评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服务试点,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使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在131省定贫困村、40个市定贫困村、4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标准化卫生室。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医疗队伍,强化基本医疗培训,提升村级医疗救助能力,到2020年,各乡镇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确保贫困人口就近看病就医。(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

9.推进贫困村提升,促进乡村振兴

五通十有四联八建困村提升工程为抓手,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规划一体设计、项目统筹实施、政策同步支持,以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实施“四联八建”贫困村提升工程,同步推进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行动”,到2020年,消除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实现收入翻番。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减挂钩等相关政策,健全完善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充分整合激活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土地流转、资产租赁、参股分红、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到田园综合体等优势项目中,推进贫困村增收项目建设。拿出一定比例扶贫收益用于贫困村集体公益性事业,提高村级保障能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长久支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从全县基础条件最薄弱、脱贫任务最艰巨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抓起,引导自然条件恶劣、空心化严重的村庄有序向中心社区聚集;在保留村中扎实推进七改,加快推进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厕、改水、改暖,完善文化体育、信息网络等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实现4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道路、客车、自来水、宽带、有线电视村村通,村内主要道路有照明路灯,基本实现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广场全覆盖,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电力保障达到100%。到2020年,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持续巩固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并建立完善后续管护机制,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美在农家提档升级工作,治理村庄家庭院落脏乱差,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妇联、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普及成立扶贫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加强村民自治能力,保障村级事务规范有序运行。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补齐精神短板。

激发内生动力。发挥红色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作用,培养贫困人口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激发劳动脱贫、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物质帮扶输血与精神激励造血一起抓,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导向。

培树先进典型。开展脱贫先进典型评选,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提高脱贫能力。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劳动主动脱贫,改进帮扶方式,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营造有劳才有得、多劳才多得的氛围,防止政策养懒汉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

倡树社会新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开展贫困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倡导优良家风,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弘扬社会主旋律,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大精神力量,确保实现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11.汇聚社会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格局

深化省内扶贫协作。加大县区之间、办事处与乡镇之间交流互访力度,拓展协作领域,在产业扶持、就业培训、人才培育、科教文卫等领域深化协作。对济南市及历下区援助的资金,严格按照使用方案,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完工的协作项目,加强资产监管,尽快发挥效益,及早惠及贫困群众。(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加大志愿帮扶力度。发挥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继续开展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等各类帮扶活动,动员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开展志愿家庭结对和募捐活动。继续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依托省扶贫开发基金会临沂办事处、县社会扶贫指挥部,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加大慈心一日捐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捐赠资金50%用于全县扶贫济困工作。建立完善过暖冬、过好年长效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难题。每年“10·17”扶贫日期间,开展系列扶贫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县工商联、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

完善爱心众筹体系。拓宽帮扶渠道,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工作,将慈善总会纳入社会扶贫体系,发挥好爱心众筹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互联网+社会扶贫试点工作,定期发布贫困户生产生活需求,增强社会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全县扶贫资源统一管理和有效调度,推进爱心物资及捐赠资金统一调配,加快建立网络化连接、平台化管理、一体化运转的爱心众筹体系,实现扶贫资源对接高效化、扶贫效益最大化。(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强化工作保障。

12.强化要素支撑

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各级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加快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资金用途。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兼顾扶贫工作重点村和非重点村。(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全力保障扶贫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使用政策,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探索与大田相连部分(小于30亩)宅基地的复耕纳入增减挂钩范畴。优先支持扶贫领域基本生活生产、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加强人才支撑。加大科技指导人员选派力度,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建立激励措施,加快培育致富带头人,吸引在外经商办企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实施新乡贤计划,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成功企业家等各方人士支持家乡脱贫攻坚。(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13.压实工作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镇制度,落实好县级领导遍访扶贫工作重点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行动,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各乡镇、有关部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扶贫工作重点村党组织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分类施策,强化措施,综合治理,促进转化提升。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对扶贫工作重点村,继续加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派驻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结亲连心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14.强化审计监督和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对财政扶贫资金、资产、收益进行全覆盖再审计,确保项目资产安全,稳定实现预期收益。严格落实《沂水县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通过全领域建立清单、全链条开展核查、全方位抓好整改、全环节追责问责,压牢压实各方责任,重构整改责任链条,健全完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滚动汇总、核查交办、即时整改、闭环追责的常态化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问题彻底改,改彻底。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社会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实施防范和处置应对措施。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乡镇) 

15.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瞄准目标,严把标准,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克服厌战情绪和大功告成的错误认识,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以过硬作风抓攻坚、抓巩固、抓提升,以作风攻坚战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县扶贫办、县纪委监委,各乡镇)

16.从严督查考核。围绕脱贫攻坚全年目标、时间节点、关键环节,严督实考,推进工作落细、落地。建立扶贫荣誉制度,对年度考核位居前列的乡镇和县直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对在扶贫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落后的乡镇给予黄牌警告。2021年,县委、县政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五年来脱贫攻坚工作成就,隆重表彰在脱贫攻坚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9年底,各乡镇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自查评估,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情况报告;2020年上半年,根据自查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升;2020年下半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评估验收。2020年底,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县扶贫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17.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扶贫力量建设,脱贫攻坚期内,各级扶贫机构不撤、编制到位、人员配强、力量不减,保持扶贫干部队伍稳定强化扶贫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一线扶贫干部、致富带头人培训,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第一书记每年至少组织1次培训,提高攻坚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激励基层扶贫干部忠诚担当、人在心在、履职尽责、敢于作为。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干部、识别干部,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应适时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落实津补贴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18.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突出基础数据收集、日常工作资料归档、充实完善脱贫攻坚档案,确保扶贫档案资料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反映脱贫攻坚成效。征集我眼中的脱贫攻坚影像档案,记录全县脱贫攻坚过程。(县档案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19.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以系列报道的形式,以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为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扶贫脱贫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开展扶贫主题优秀文艺作品征集,举办大型书画摄影展,讲好脱贫攻坚沂水故事,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总结全县脱贫攻坚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打造脱贫攻坚沂水样本。认真总结和提炼新时代脱贫攻坚精神,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畅通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等信访渠道,实施24小时网络舆情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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