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4-000008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民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职工政务公开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熟悉和掌握各自政务公开职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促进住建领域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工作任务
1、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份公布城乡低保统计表、特困人员供养统计表和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统计表,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社会福利发放情况。及时公布新出台的救助政策及政策解读。
2、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等信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加强自身信息公开,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3、做好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公开。围绕2024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开殡葬改革、养老服务业发展、社区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社会救助保障等方面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4、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公布部门预决算支出,及时公开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