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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3-000011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2022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沂水县民政局2021年结转福彩公益金323.3万元,2022年收入835万元,2022年使用893.4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64.87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21年结转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资金77.08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79万元,已拨付77.08万元,结余1.9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1、沂水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资金71.08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居住环境,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2019]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分年度进行改造提升,资金总额约73万元,2022共拨付资金71.08万元,用于改造工程费用,质保金1.92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结转下年继续支付。

2、2022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6万元。

为有效提升我县养老护理员总体水平,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知名度,经研究决定由县民政局牵头举办2022年度全县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本次大赛共有4支竞赛队伍代表4家养老机构参赛,所有参赛所需的物品及比赛奖品等合计费用6万元,通过以赛代训方式,督促养老护理员增强学习意识,从而提高自身护理技能,更好地为全县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

项目科室:养老服务科  项目责任人:刘恒 联系电话:(0539)2269716

(二)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40万元。

1、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金补助113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省、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沂水县民政局积极作为,自2021年9月至今,在全县范围内高标准打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处(包含综合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处),农村助老食堂5处。该17处养老服务设施的建成并投入运营,切实提升了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总体水平,居家和社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经研究,申请对17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金奖补,共需奖补资金113万元。

2、部分助老食堂建设及运营资金补助27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自2022年9月至今,县民政局根据实际需求,鼓励引导村集体及专业养老机构高标准新建助老食堂2处。同时,去年建设的6处助老食堂运营效果良好。为有效保障助老食堂服务质量,依据《临沂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指导方案》(临民[2021]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申请对2处新建助老食堂进行建设资金奖补,并对6处运营超过一年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助老食堂进行运营奖补。经研究,8处养老服务实施累计需要奖补资金27万元。

项目科室:养老服务科  项目责任人:刘恒 联系电话:(0539)2269716

(三)儿童福利类资金20.3万元。

1、孤儿助学资金18.8665万元。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民函[2019]109号)要求,需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共拨付2021年结转资金18.87万元用于发放孤儿助学资金。

2、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资金0.4138万元。

根据民发[2019]34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县乡村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落实“农业稳县”战略行动安排。2022年3月5日沂水县民政局与团县委共同进行了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牵手关爱、相伴成长”集体生日会启动仪式,活动相关费用0.4138万元。

3、未成年保护能力建设资金1.0197万元。

根据省市村(居)儿童主任赋能行动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县乡村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我县自5月份开始开展以“三亮三学三做”为主要内容的儿童主任赋能行动,为保障行动的顺利进行,统一制作儿童主任胸牌、工作记录本、工作指南等物品,经核算,需资金1.0197万元。

项目科室:儿童福利科  项目责任人:孙永胜 联系电话:(0539)2269706

(四)残疾人福利类资金50万元。

根据《关于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0]61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等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社指[2021]50号)要求,我县在沂城街道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为促进试点效果,对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及居家照护服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特申请拨付资金50万元,共集中照护243人次,居家照护163人次。

项目科室:社会事务科  项目责任人:牛海滨 联系电话:(0539)2269706

(五)市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资金34万元。

2021年,我县龙家圈街道寨里社区、诸葛镇东河西村等5处社区(村)分贝实施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市级补助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资金34万元,专项用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科室:基层政权科  项目责任人:邱浩 联系电话:(0539)2268384

二、2022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养老专项资金56.42万元(上级专款58万元,拨付54.549万元,资金收回1.871万元,结转下年1.58万元)。

1、鲁财社指[2022]14号指标中该项资金上级专款58万元,专项用于养老服务专项建设,拨付明细如下:

1.1拨付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8.12万元,2022年沂水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90张,福彩公益金支付28.12万元。

1.2拨付2022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入职省级一次性奖补资金0.45万元。2022年度我县有1名专科毕业生符合补助要求:吴金凤,女,2018年6月30日毕业于淄博职业学院(专科院校),并于2018年12月21日入职沂水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5年合同,从事护理一线岗位,已连续从业3年,符合补助条件,申请第二年度奖补资金。按照文件要求,申请拨付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一次性补助资金30%,共计4500元。

1.3拨付2022年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省级运营奖补资金9.45万元。日间照料中心2家,沂水县春风养老服务中心为4星级,运营补贴1.15万元,临沂市沂水县解家官庄日间照料中心为1星级,运营补贴1万元;农村幸福院12家,沂水县马站镇刘家城子村新型农村幸福院2星级,运营补贴0.7万元;沂水县沂城街道东山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沂城街道双龙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高桥镇大岭村新型农村幸福院,沂水县黄山铺镇蒋庄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崔家峪镇上泉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崔家峪镇磨峪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夏蔚镇大战地村农村幸福院,沂水县沙沟镇朱雀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沙沟镇对崮峪社区农村幸福院,沂水县沙沟镇麻庄社区农村幸福院11家为1星级,运营补贴各0.6万元。总合计为9.45万元。

1.4拨付全县养老机构2022年度运营补助14.029万元(金鹏颐年园养老中心、寿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石良社区老年公寓2022年运营补助资金合计37.029万元,福彩公益金支付14.029万元)。

1.5拨付2022年度部分农村幸福院省级运营奖补省级资金2.5万元(2022年新增4家幸福院评选,其中:夏蔚镇朱家坪村农村幸福院为2星级,享受运营补贴7000元,诸葛镇东河西村农村幸福院、杨庄镇罗张社区农村幸福院、龙家圈街道肖家沟村农村幸福院被评为1星级,享受运营补贴6000元,4家均符合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累计享受运营补贴2.5万元)。

(二)老年人福利类资金56万元(上级专款216万元,已拨付56万元,结余16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1、拨付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改造资金27万元。

2、拨付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资金奖补资金29万元,全县4处养老机构自今年3月以来相继进行了4次全封闭管理,并投入较大资金对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配齐防疫物资,全面保障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不出问题。为确保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机构积极性,经三重一大上会研究,决定根据各机构实际情况对机构进行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资金奖补,经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决定给予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10万元、县金鹏·颐年园养老中心8万元、石良社区老年公寓6万元、寿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5万元,累计29万元的资金奖补。

项目科室:养老服务科  项目责任人:刘恒 联系电话:(0539)2269716

 (三)儿童福利类专项资金8.6335万元(上级专款37万元,拨付8.6335万元,结转下年28.3665万元)。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民函[2019]109号)要求,需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共拨付8.6335万元用于发放孤儿助学资金,结转28.3665万元下年继续使用。

项目科室:儿童福利科  项目责任人:孙永胜 联系电话:(0539)2269706

(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18万元。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拨付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18万元。

项目科室:社会事务科  项目联系人:牛海滨  联系电话:(0539)2269706

(五)残疾人福利类专项资金73万元(结转下年)。

该项资金上级专款73万元,2022年未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项目科室:社区事务科  项目责任人:牛海滨 联系电话:(0539)2269706

(六)社区建设项目123万元。

该项资金上级专款17万元,县级预算106万元,专项用于社区建设项目补助工作,该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项目科室:基层政权科  项目联系人:邱浩 联系电话:(0539)2268384

 (七)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资金95万元。

1、县级资助沂水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燃气费用,全年共拨付65万元,用于中心冬季燃气锅炉供暖使用,服务供养对象490余人,供热面积26000平方米,确保供养对象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2、县级资助沂水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质保金30万元,全年共拨付30万元。

项目科室: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责任人:刘燕  联系电话:(0539)2251050

(八)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15万元。

省民政厅根据沂水县民政局报送的2022年度公益性公墓安葬设施建设情况,涉及沂城街道、许家湖镇、诸葛镇、道托镇、泉庄镇5个乡镇,给予15万元的补助资金,2022年该资金已全部执行到位。







特此公告





沂水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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