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沂水县环保局查封扣押案件信息公开表(二)
索 引 号: | 05-18-2018-00008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5-18 | ||
标 题: | 2018年沂水县环保局查封扣押案件信息公开表(二) |
序号 | 实施单位 | 实施对象 | 违法行为 | 查封扣押依据的法律法规 | 决定书文本 |
1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 刘成春电镀加工点 | 涉嫌违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 见附件下载 |
2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 见附件下载 |
3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 沂水盛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塑料篷布加工项目,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 见附件下载 |
4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吡啶深加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部分设备进行调试,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 见附件下载 |
5 |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 | 临沂百姓日化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 见附件下载 |
附件【8号昆达.pdf】
附件【7号刘成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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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号昆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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