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请示报告
索 引 号: | 12-29-2017-00010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10-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0-30 | ||
标 题: |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请示报告 |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请示报告
关于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的
请示报告
县政府:
为加快实施企业改制“两年行动计划”,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会议的要求,对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的国有企业,在明晰产权基础上,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依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并完备登记等手续。对已完成公司制改制,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国有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司法》相关规定,配备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但现代企业制度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国有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督促企业完善和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目前我县国有企业共有33家,集体企业有40余家。其中属公司制国有企业有1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有16家;在临沂市国资委备案的国有企业有10家。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同时又是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有5 家。针对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议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企业暂时不改制,待事业单位改革时进行改制。对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对不能正常经营的僵尸企业和部门单位批准由个体经营的国有企业进行注销或整体转让。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待国有企业改制完成后根据我县实际进行改制。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的要求,建议县政府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沂水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沂水县国有企业情况表
2、沂水县集体企业情况表
3、县属国有企业公司制程序指南
沂水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请示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