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kxjsj/2023-000003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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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重大部署,强化科技在医疗卫生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临沂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23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开展重大慢性疾病、重大公共卫生、重点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的关键共性技术、规范化的诊疗方案研究以及相关产品研发,面向基层推广应用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方案、新产品,助力全市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今年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均为无资引导计划,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项目申报主体为本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民营医院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经专家评审后对于特别优秀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临沂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人员。项目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科研一线人员,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民营医院申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看,严禁公立医院人员挂靠民营医院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研究方向。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四)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在项目实施6个月内由项目实施单位正式行文上报说明理由,核实后予以更换,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注意事项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务必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联系县科技局袁熙超(13468080178)。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