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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3-000016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6-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管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县管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1年6月30日前在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县管社会组织;

(二)在等级评估中未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或者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的县管社会组织。

以下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一)近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或年报不合格的;

(二)2021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本次评估主要依据《临沂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2年修订)》,共分为10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公益类、体育类等6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民办院校类、科技类、公共服务类等3类,基金会1类。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四、评估机构

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的要求,县民政局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县管社会组织的评估审核工作,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成立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评估对象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或举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评估经费由县民政局统一支付,不向参评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五、评估程序

(一)发布评估通知,受理参评申报;

(二)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并公示;

(三)获得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自评;

(四)对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实地考察并确定评估等级;

(五)公示评估等级(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发布评估等级公告;

(七)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参评申报。7月15日前,县管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资料准备。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社会组织申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http:// www.yishui.gov.cn /)、微信公众号发布通过参评资格审核的县管社会组织名单并给予通知。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资料,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标明“评估材料”字样,于8月30日前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做出综合评价,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社会组织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委员会对社会组织提出的复核申请和举报进行调查与复核,并作出裁定,由县民政局发布最终评估等级公告。

七、有关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参评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工作,按时报送评估材料,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评估工作。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事件的,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的,开展活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或者评估等级,两年内不允许参加评估。

(三)参评社会组织要把评估作为全面检视自身建设情况、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运行的重要途径,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不断加强工作研究,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提高发展服务能力和自身建设水平。

(四)评估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五)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评估聚焦国家重要战略,按照上级对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党的建设指标中增加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稳岗就业”3个方面的内容。


联系人:刘桂林    联系方式:0539-2259407

电子邮箱:ysxmzjmgb@ly.shandong.cn

评估资料报送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三楼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临沂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2年修订)


沂水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1:2022年度沂水县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2:临沂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2年修订).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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