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2-000010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公告

为吸引集聚沂水籍在外教师回归家乡,进一步健全我县教师补充机制,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沂水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沂水县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的县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异地高中(含中职)或初中学校任教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异地小学学校任教的,须具有师范类专业专科或大学以上学历,在异地幼儿园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试用期满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以递交申请报告时的年龄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年龄适当放宽;

8.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

9.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等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引计划及程序

(一)回引计划。根据当年度用编缺额情况及学校学科需求情况确定。

(二)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须填写《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是非沂水籍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及相应的户籍材料)等,于2022年8月15日18:00前将材料递交至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材料提交完整后视为申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回引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确定人选。我县将根据回引计划、学科需求及申报人员的学历、教学年限、教学业绩等情况,经组织考察、档案审核后,确定回引人选。

4.确定岗位。岗位确定办法为:(1)属于在异地县区直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县直学校对应学段任教;(2)属于在异地乡镇(街道)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乡镇(街道)学校对应学段任教。

三、其他

1.在实施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2.回引人员在沂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附件: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

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版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健康状况


 


出生地


身份证

号码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教育

大学

**学士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大学**学院**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

情况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层级

£市级以上 £市级 £  £镇(街道)  

教师资格证种类及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身份性质

£事业在编人员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

   

     

£沂水

£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沂水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沂水常住户口

学习工作

 历(从高中填起)


奖惩情况

(奖励为县(区)以上)


近三年

年度考核

结果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

家庭主要成员以及重要社会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籍贯或

常住户口

工作单位及职务































调出单位意




(公章)


                 

调出单位主管部门



   (公章)


                 

调出所在地编制部门意见



(公章)


                 

调出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意  见


(公章)


                 

个人承诺

我已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的公告》,并理解其内容要求。现郑重承诺:本人自觉遵守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各项规定,所提供信息、材料等真实准确。对因提供不实信息或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本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附件【附件:2022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doc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