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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2-000008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自2022年7月8日起,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育教学及其他聚集性活动,具体复课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发停课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将停课通知下发到辖区内每一所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停课通知,让每一位学生、家长知晓。

二、妥善处理退费事宜。要按照培训开始前的交费标准,按天或者按课时计算应退费用,一次性退还给学生家长,或复课后再进行销课处理。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心校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学校),不准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对不服从管理,顶风开展线下培训和组织其他聚集性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按程序报送相关机关列入黑名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监督举报电话:0539-2216893,0539-2216895

邮箱:ysxzyjy@126.com

沂水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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