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市监处罚〔2023〕491号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3-000033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市监处罚〔2023〕491号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市监处罚〔2023〕491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涛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2100.00元。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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