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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市监处罚〔2023〕491号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33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1-1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市监处罚〔2023〕491号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案

案件名称

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市监处罚2023491

单位名称

沂水县深巷老公鸡饭店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在用电梯的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

罚款210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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