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字〔2023〕21号山东金谷豆旺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3-000011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字〔2023〕21号山东金谷豆旺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
案件名称 |
山东金谷豆旺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字〔2023〕21号 |
单位名称 |
山东金谷豆旺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航兵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592.00元; 2、处罚款64000.00元。 |
处罚类型 |
没收、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4月11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3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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