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市监处罚〔2023〕1号沂水县第二水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水泥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3-000010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市监处罚〔2023〕1号沂水县第二水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水泥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县第二水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水泥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市监处罚〔2023〕1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县第二水泥厂 |
法定代表人 |
赵寿成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水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600.00元; 2、处罚款31200.00元。 |
处罚类型 |
没收、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3月7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7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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