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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2〕504号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醇丰糕”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3-000008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2-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2〕504号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醇丰糕”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案件名称

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醇丰糕”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处罚〔2022504

单位名称

沂水沂品香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玉伟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生产的“糖醇丰糕”生产标签钠的标示值为零,实际检测值为22,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十一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585元,罚款19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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