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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2〕304号沂水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16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0-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2〕304号沂水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案件名称

沂水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处罚〔2022〕304号

单位名称

沂水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福胜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

处罚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30000.00元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10月9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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