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2〕40号沂水县龙之媒广告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13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2〕40号沂水县龙之媒广告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县龙之媒广告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2022〕40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县龙之媒广告经营部 |
法定代表人 |
杨治强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二、没收广告费用11734.65元; 三、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类型 |
没收、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8月3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2年8月4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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