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2〕219号沂水县奥森电梯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特种设备修理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且逾期未改正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11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2〕219号沂水县奥森电梯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特种设备修理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且逾期未改正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县奥森电梯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特种设备修理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且逾期未改正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2022〕219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县奥森电梯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宝忠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在特种设备修理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0元。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7月16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2年7月17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