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2〕95号沂水县东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06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2〕95号沂水县东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县东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2022〕95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县东升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公方强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40000.0元。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5月5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6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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