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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1〕607号沂水县熙辰百货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00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9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1〕607号沂水县熙辰百货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件名称

沂水县熙辰百货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沂水市监处罚〔2021〕607号

单位名称

沂水县熙辰百货店

法定代表人

朱敬华

违法事实及依据

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

处罚结果

1没收扣押的商标侵权产品(“爱生活卫生护垫155mm/30片”产品29包、“爱生活日用卫生巾245mm/10片”产品46包、“爱生活夜用卫生巾290mm/8片”产品48包、“爱生活加长夜用卫生巾360mm/6片”产品29包)

2罚款人民币3000.00

处罚类型

没收、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1年12月8日

处罚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9日

公示期限

12个月

执法部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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