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罚〔2021〕678号沂水森杨木业有限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2-000000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罚〔2021〕678号沂水森杨木业有限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
案件名称 |
沂水森杨木业有限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处罚〔2021〕678号 |
单位名称 |
沂水森杨木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敬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百六十六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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