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362号程玉宝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45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362号程玉宝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案件名称 |
程玉宝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362号 |
单位名称 |
程玉宝 |
法定代表人 |
程玉宝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没收当事人未及销售的侵权“NIKE”半袖T恤5件,没收当事人未及销售的侵权“adidas”的短裤5条,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
处罚公示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执法部门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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