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贝乐舒饲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 12-20-2017-00009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
标 题: | 关于山东贝乐舒饲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山东贝乐舒饲料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案
当事人使用的两台叉车是于2015年11月投入使用, 2016年11月检验到期后一直未进行检验,当事人叉车操作人员未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本局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责令无证人员停止操作叉车、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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