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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9.22-9.25

索  引  号: 09-29-2017-00002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9-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9-26
标       题: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9.22-9.2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Z0226号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案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5.5

高同好

3713231978****5542

高同好

罚款人民币1200元

20170922

限期履行20171007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8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y039

张甲宝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案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张甲宝

3713231983****8000

张甲宝

罚款0.2万元

2017.9.23

主动履行,已于2017年9月25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药监局

3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y039

田相兴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案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田相兴

3728271967****4000

田相兴

罚款0.2万元

2017.9.23

主动履行,已于2017年9月25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药监局

4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y037

刘伟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案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刘伟

3728271964****8000

刘伟

罚款0.1万元

2017.9.23

主动履行,已于2017年9月25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药监局

5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Z027号

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案

张存林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

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张存林

3713231964****5515

张存林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0170922

限期履行20171007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Z028号

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案

高克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

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高克

3713231986****5512

高克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0170923

限期履行20171008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7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Z029号

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案

孟青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

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孟青

371323198****42522

孟青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0170924

限期履行20171009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8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Z031号

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案

张京相没有防鼠设备设施从事小作坊经营

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张京相

3728271964****5511

张京相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0170925

限期履行20171010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9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

(沂水崔)食药监食罚〔2017〕026号

沂水县崔家峪镇最高鸡密汉堡店涉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拒不改正案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拒不改正

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郝吉英

3713231981****374X

郝吉英

罚款1000.00元

2017年9月22日

已主动履行2017年9月22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Z030号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案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5.1

李志伟

3713231987****2131

李志伟

罚款人民币500元

20170925

限期履行20171010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9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9.22-9.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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