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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潍坊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01-09-2018-00005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1-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01-09
标       题: 关于对潍坊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潍坊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特种设备(LNG罐)未按规定在施工前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即行施工案。

临沂美猴王日化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LNG罐)由潍坊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产权归潍坊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所有,潍坊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特种设备(LNG罐)涉嫌未按规定在施工前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即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本局依法作出处以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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