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慧阳制衣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中性连帽卫衣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05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1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6-11 | ||
标 题: | 沂水慧阳制衣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中性连帽卫衣案 |
当事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中性连帽卫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经研究决定,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中性连帽卫衣;2、没收违法所得;3、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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