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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医院超出政府定价收取病例复印费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0-000000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1-02
标       题: 沂水县人民医院超出政府定价收取病例复印费案

当事人存在超出政府定价收取病例复印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八条和国家发改委《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12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沂水市监行处字20196-3

  1. 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2. 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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