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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19号临沂三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253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8-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0-08-13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19号临沂三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临沂三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

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案


当事人存在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019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9000元。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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