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昊昇电器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低压配电柜)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09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9-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 ||
标 题: | 山东昊昇电器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低压配电柜)案 |
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配电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经研究决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低压配电柜;2、没收检验不合格的低压配电柜;3、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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