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91号临沂百姓日化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173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7-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7-12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91号临沂百姓日化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临沂百姓日化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当事人存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7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2191号),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无磷冷水洗衣粉,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280元;

2. 处罚款27200元。

 

                            2021712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