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兆龙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一饲料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11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0-31 | ||
标 题: | 付兆龙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一饲料案 |
付兆龙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一饲料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000.00元;2、处罚款5000.00元。罚没款合计16000.00元(壹万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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