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沂水鲁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 04-13-2018-00002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1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4-13 | ||
标 题: | 关于对沂水鲁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沂水鲁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景盛园小区)在用电梯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及未将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及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8年3月22日本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的电梯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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