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如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量化分级信息公示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19-000020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
标 题: | 沂水如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量化分级信息公示案 |
当事人存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的违法行为,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局2019年11月 8日作出罚款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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