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市监处罚〔2021〕273号沂水县金手勺饭店(吴学荣)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35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0-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0-12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1〕273号沂水县金手勺饭店(吴学荣)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沂水县金手勺饭店(吴学荣)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10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罚〔2021〕273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当事人的侵权产品:规格为:500ml/瓶,酒精度42%vol的牛栏山陈酿白酒31瓶。

2、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20211012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