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字〔2021〕396号沂水县浩城五金建材经营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2.5+1)、“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4)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37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字〔2021〕396号沂水县浩城五金建材经营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2.5+1)、“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4)案 |
沂水县浩城五金建材经营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2.5+1)、“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4)案
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2.5+1)、“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4)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21〕396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未及销售的“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2.5+1)100米、“峰太”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3×4)54米;
二、没收违法所得258.2元;
三、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罚款人民币4500元,上缴国库。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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