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市监处字〔2021〕395号沂水县木森五金机电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胜蒙”电缆线(规格型号25mm²)、“晨吉”电焊机电缆(规格型号25)、电缆线(规格型号2×6mm²)案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37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字〔2021〕395号沂水县木森五金机电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胜蒙”电缆线(规格型号25mm²)、“晨吉”电焊机电缆(规格型号25)、电缆线(规格型号2×6mm²)案 |
沂水县木森五金机电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胜蒙”电缆线(规格型号25mm²)、“晨吉”电焊机电缆(规格型号25)、电缆线(规格型号2×6mm²)案
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胜蒙”电缆线(规格型号25mm²)、“晨吉”电焊机电缆(规格型号25)、电缆线(规格型号2×6mm²)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21〕395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未及销售的“胜蒙”电缆线(规格型号25mm²)95米、“晨吉”电焊机电缆(规格型号25)400米、电缆线(规格型号2×6mm²)200米;
二、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罚款人民币10500元,上缴国库。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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