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hjbhj2251442/2024-000002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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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
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沂水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2023年度建设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导坚持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自觉开展网络学法,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将宪法、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同时,将普法学习内容与环境保护业务法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用法律手段解决环保实际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能力。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于2023年初制定了《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坚持以柔性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临沂市市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规定,建立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2023年以来对符合轻微违法情况的5起案件不予行政处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立县”战略实施为抓手,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保障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新技术及新装备应用培训、队列训练等活动,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开展专门培训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着装和礼仪方面更加规范;更新执法装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了《装备指导标准》中的22项装备配备,执法车辆统一标识,移动执法端运用率达到100%。二是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执法。积极利用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依法查处新法规、新领域违法问题,通过非现场手段查处了畜禽养殖污染案件4件;对区域典型行业或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把脉会诊,帮扶企业及时发现违法风险点和问题苗头,消除违法隐患;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区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有效地形成了监管合力;扎实开展“两打”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自动检测、危废领域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余次,查处环境信访500余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7件,罚没款共计242.7万元,申请法院执行案件3起。三是创新打造“随手拍”有奖举报平台。全市率先打造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全县首届美景随手拍摄影大赛等进行宣传,平台共受理生态环境问题421件,有效问题线索163件,奖励158件。四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重点对工业企业、院中院、沿街门店等进行排查。2023年共清理取缔20家“散乱污”企业。五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运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音像记录设备,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对纳入范围事项,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研究讨论;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六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要求,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起。七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任和退出机制、参与辅助决策机制、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聘任山东天达星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多次组织法律顾问对机关事务合同、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研讨,将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重要参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四)强化执法普法,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一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分解至相关科室,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部署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承办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15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主办2件,会办3件),政协提案10个(主办3件,会办7件)。已全部办理并答复办结。三是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圆满保障了2023年度市、县人大及政协对年度环境状况调研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察等各项工作。四是强化宣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积极宣传解读最近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报道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动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氛围。2023年累计微信发文448篇,阅读量10万余人次,微博推送5000余条;印制环保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册1000余份;组织开展了“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环保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累计发放200家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为:整体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环境法治宣传不够深入等。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持续抓好执法人员考核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环境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执法普法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载体阵地创新,广泛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