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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19-0000101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19-03-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3-25
标       题: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管理提速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和实名制,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推广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将行政审批科室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一站式服务,持续缩时提速,截至目前,共审批项目95个,环评备案607个。严格审批手续的同时,对“125”重点工程、“城建重点工程”等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帮扶,督促落实,压茬推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是依法履行环境执法职责。一是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了普查机构,抽调人员设立专门普查办公室,完成了国家、省、市底册11113家企业清查建库工作,初步摸清了我县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目前正在对纸质档案进行系统录入。二是初步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划定。组织全县各相关乡镇、部门,先后3次大规模征求意见,配合省市初步完成了对沂水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划定,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共上报修改由意见500余条,努力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并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开展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了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9个行业177家企业VOCs治理;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清理取缔133家,整治提升2家;严格按照标准淘汰2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累计淘汰43台;开展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有力保障青岛上合峰会环境质量;在全县17个乡镇选点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了站点周边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正在推进站房建设工作;修订《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完成三次不同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度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四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全县309处单村联村饮用水水源(含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编制划分技术报告;对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定,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49处环境突出问题,努力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开展了沭河清河行动“回头看”、沭河河长巡河工作,有力保障了清河行动成果;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现场检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对发现的私设排污口进行了封堵,减少污染源排放。今年以来,实现沂河出境断面稳定达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五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申报完成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47家,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源单位77家,污水污泥产生源单位2家,医疗废物产生源单位25家;每月对全县52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规范处置;开展了打击废铅酸蓄电池等集中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共检查企业178家,对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均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加快推进4万吨/年县危废处置中心建设,目前正按照节点推进;有序推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沂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今年以来,主要是对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进行现场核实,累计现场确认核实21家企业点位信息。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按照县法制办统一部署,对我局制发和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制订了沂水县环保局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和事项,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建立了建设项目评审制度,做到重大建设项目决策通过民主调查、公众参与、专家评审,再经局建设项目委员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成立环境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2018全年召开项目审批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共计11次,审批建设项目95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2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裁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有关制度,通过制度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为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为提供重要的依据。规范机关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岗位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山东省环保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认真审核,依法裁量,保证行政处罚案件的公正、公平。

二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可回溯管理,让行政执法行为留"痕迹"。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对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同时,音像记录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求必须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三是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活动。我局印发了《沂水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开设“法律大讲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及《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围绕“是否人人精通环保法律法规、是否人人熟悉岗位职责、是否人人及时准确判断环境违法情节、是否件件案件应处尽处应罚尽罚”等开展案例分析研讨、典型经验交流、随机提问点评等,使所以执法人员能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科学、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职业化水平,树立队伍新形象,全面提升大练兵活动成效。

四是实时开展环境监测。对沂水热电、青援等5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废气每月一次监督性监测,对全县30多家重点废气排放污染源不定期监督监测,全面做好噪声、汽车尾气、水质断面、污水处理厂等监督监测工作,全年累计出具监测数据6600余个,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51份,编制监测月报11份;有序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2018年为我县争取中央财政拨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625万元。

五是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对61家重点废水企业安装了129台监控设备,对37家涉烟气企业安装了51台在线监控设备;设置了空气自动监测站3处,污水处理厂2家,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特征污染物4家,噪声自动站1处。另外,对127处重点废气、废水、涉危、涉放射源点位安装了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形成了覆盖水、气、噪声等全方位立体化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在线监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为全县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每年向县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环保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所有建议提案一次办结,今年共转接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件,已全部按时答复。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参加《行风在线》8期,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上线,收听到群众反映问题。不断拓宽互联网投诉渠道,设立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诉求平台,强化舆情信息监测,安装运行舆情监控平台,及时掌握舆论动态,优化舆情处置流程,完善舆情监控转办和反馈机制,提高处置效率。对微博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2小时内掌握情况并作出回应,7天内查结并作出最终回复,树立环保部门敢担当、负责任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环保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定期推动环保工作动态,回应网友对我县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在沂水政府网站公开环境信息500篇。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信访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我局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环境监察的重要一环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坚持正确认识和信访舆情方向,真正把其作为改进提升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从内容属性、利益诉求,从对象范围、多元化和解体,从行为方式、信访时机、影响后果等方面深入分析研判,精准解决化解,从源头化解矛盾,同时积极主动的引导舆论方向,科学把握信访问题解决回答的渠道,让群众可信可盼、可放心。截至目前,共接转信访997起,其中国家级5起,省级信访25起,市级信访14起,网络舆情28起,接转县12345热线899起,其中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是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了《沂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反馈的2个个性问题和面上17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多次召开了大规模、高规格的整改工作会议,实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属地乡镇帮包整改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庐山化工园区问题,确立了化工园区申报认定、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思路,通过对园区企业分类整治、园区项目规划符合性审查、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评级评价、申报认定化工园区等措施;对昆达生物公司问题,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24小时驻厂抓整改,通过对违规建设项目停产停建、规划符合性审查、开展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等措施。目前,反馈指出的庐山化工园区和昆达生物公司2个个性问题已在市、县两级销号公示,面上17项问题整改正有序推进。二是顺利迎接省级环保督察。8月20日--9月8日迎接了省第七环保督察组环保督察工作,沂水县成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督察期间累计接到66件信访转办件,已办结销号64件,剩余2件未到整改期限,正在按节点推进。11月12日,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县立即研究制定共性问题整改,目前正有序推进。三是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11月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8个工作组,抽调40余人进驻华信大厦集中办公。全局人员在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部参与到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中,“5+2”,“白+黑”成为常态,一切围绕环保督察转,为全县做好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截至11月26日,累计接到28件信访交办件,其中“星标件”8件,所有交办件均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凝聚环保力量。制定印发了治理“庸懒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沂水县环保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等26项制度,把机关作风建设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用抓制度建设推动全局作风建设。围绕“改进作风、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三项工作重点,动员全县环保系统全面落实我局承担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5个帮扶项目的工作任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业务精通、执法公正、服务热情、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环保队伍。

二是加强组织学习,扎实推进环保法制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沂蒙山根据地、祖秀莲故居等地参观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领导到局里作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全市环境执法专题培训班来,对中央环保督察和重点法条进行解读,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宣传日,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法制宣传同时,组织沂蒙晚报小记者对全县污水处理厂及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局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的管理,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上的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任和退出机制、参与辅助决策机制、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从聘任山东天达星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多次组织法律顾问对机关事务合同、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研讨,将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重要参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以履职需要的专门法律知识和环保新法新规为重点,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130余人进行了学法考试,并对考试情况进行了通报。坚持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作用,及时报送典型案例。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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