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失业保险政策问答汇总(2025)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5-000004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失业保险政策问答汇总(2025) |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市本级及三区每人每月1809元(高新区、沂河新区参照执行);九县每人每月1638元(临港区参照执行)。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由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有哪些待遇?
答: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男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当地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政策停止执行。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有哪些待遇?
答: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可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相关待遇按照当地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核定,实行一次性发放。死亡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从次月起停发。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6、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有多长?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核定3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最长为24个月。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领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7、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渠道有哪些?
答:网上申请:通过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国务院客户端等关联“电子社保卡”功能的小程序、“爱山东”APP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临沂市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j.linyi.gov.cn/smartsisp-dwwb/#/)、政务服务平台(http://lyzwfw.sd.gov.cn/)进行网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现场申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最后一次参保地(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选择就近或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