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新)
索 引 号: | yishuixtjj/2021-0000069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新) |
顺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裁量档次及阶次 |
违法情节 |
裁量基准 |
|
1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下同)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单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设置的 |
“警告”或者“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
|
B |
两项以上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设置的 |
“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C |
未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两年内曾被责令改正,但仍未改正的 |
“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2 |
迟报统计资料 |
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连续两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发生的 |
“警告”或者“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
|
B |
连续两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的 |
“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C |
连续两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上的 |
“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顺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裁量档次及阶次 |
违法情节 |
裁量基准 |
|
3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B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超过催报规定时限仍未提供的 |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
C |
C1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超过催报规定时限仍未提供,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 |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C2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超过催报规定时限仍未提供,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 |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
顺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裁量档次及阶次 |
违法情节 |
裁量基准 |
|
4 |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 |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差错率在30%以下的 |
“警告”或者“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
|
B |
B1 |
差错率超过30%小于等于60%的 |
“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B2 |
差错率超过60%小于等于90%的 |
“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B3 |
差错率超过90%的 |
“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C |
C1 |
差错率超过60%且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或者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 |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C2 |
差错率超过60%且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特别恶劣影响的 |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
顺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裁量档次及阶次 |
违法情节 |
裁量基准 |
|
5 |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
“警告”或者“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
|
B |
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
“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C |
C1 |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 |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C2 |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
顺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裁量档次及阶次 |
违法情节 |
裁量基准 |
|
6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
“警告”或者“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
|
B |
拒绝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
“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C |
C1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 |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C2 |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 |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
顺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裁量档次及阶次 |
违法情节 |
裁量基准 |
|
7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未对查清事实造成直接影响的 |
“警告”或者“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
|
B |
对查清事实造成直接影响的 |
“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C |
C1 |
该行为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 |
“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C2 |
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 |
“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